2008年3月4日早6时40分左右,犯罪嫌疑人刘某窜入我校南区教学楼AJ31多媒体教室,乘无人之机,用自带扳手、钢锯条等作案工具,将教室内的投影仪拆卸下来装入包内。当其走出教学楼大门时,被教学楼值班的校卫队员发现,当场抓获,被盗物品追回。
经大学城派出所审查:犯罪嫌疑人刘某,男,系陕西榆林横山县人,1985年出生,西安某大学化工学院在校大四学生。自2007年4月起,先后在西安高校多次做案,盗窃投影仪共计8台,总价值达15万余元。去年我校南区教学楼投影仪被盗也系其所为。
当天,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刑事拘留。
目前该案还在继续侦查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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