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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门卫制度

  • 来源:保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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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       大门实行门禁制度,出入人员及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本院师生凭工作证、学生证出入;院内临时工凭临时出入证出入;院内施工人员凭施工证出入;外单位人员凭有效证件,在取得被访部门同意后,登记出入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本院车辆凭通行证出入,院内施工车辆凭保卫处印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,外单位车辆经登记检查后方可出入,并按指定位置停车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出入人员及车辆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,并自觉接受校卫队员的检查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出入大门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携带公物出入大门必须开具相关证明,经校卫队员检查后,方可出入,对无任何证件的公私财物,校卫队员可视其情况扣留并汇报给保卫处值班人员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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